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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作者:鹰潭长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07 08:48:05

鹰潭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 ;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今天小编给大家谈谈商标注册的三大基本原则。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法》第29条规定确立了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只给申请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决定了申请日成为商标确权的法律依据。但申请在先原则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如《商标法》第15条规定,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人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按照申请在先原则予以受理,而应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另外,申请在先原则并不绝对排斥使用在先原则,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一个未经注册但已驰名的商标,就要给使用在先的商标予以注册或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同一天提出申请的商标,但又在同一日使用或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办理。一申请书一件商标原则该原则是指在一份注册申请书中只能申请一件商标,如果同一申请人要申请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必须分别提出申请。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另外,《商标法》第20条规定也体现了该原则,即如果一个申请人希望将同一个商标用于不同的商品上,由于不同的商品分类不同,所以不能在一份申请书中提出注册申请,而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分别提出注册申请。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商标,是否申请注册,由自己决定,而不受商标主管机关的约束。

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主管机关也只能就商标所有人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依法进行审核,不能主动给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进行注册。《商标法》第6条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注册公司十分便捷,因此吸引了很多创业者注册公司。现在在注册公司,流程简化了,门槛也降低了,但由于给公司注册是一项专业的操作,创业者不得不提前对公司注册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解。接下来,公司注册代理将对公司注册常见类型进行简要介绍,一起来看看!公司注册类型常见的公司类型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五十个以下的公司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已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特点是:(1)设立程序简单、机构设置灵活;(2)筹集自己范围和规模较小;(3)适合创业企业。

2、个人独资公司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特点是:(1)企业简历和解散程序都简单;(2)可以建账,也可以不建账,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能再投资;(3)税务可定税无须建账;也可查账征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常见形式是事务所、工作室等。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指由2人以上200人一下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特点是:(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两种形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2)可以聚集大量资金,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以上这几种公司类型是公司注册常见的公司类型。所以创业者在选择公司类型时,可以对所选的企业类型进行详细了解,可以到公司注册代理详细咨询,明确利弊以及相关的注册程序后在做决定,这样也更有利于企业后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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