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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公司商标申请的形式

作者:鹰潭长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7 08:13:44

依据《商标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作为财产客体的注册商标的性质应做如下理解:

(1)注册商标属非土地财产。

(2)注册商标可通过转让、遗嘱处置或法律的实施而传转,方式如同传转其他非土地财产一样,并可独立地如此传转或在与任何业务的商誉有关连的情况下如此传转。

(3)就某些货品或服务而进行鹰潭商标注册的注册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只限于就该等货品或服务中的某部分(而非全部)货品或服务而适用或就该商标的特定方式的使用或在特定地区的使用而适用。

(4)注册商标的转让或与注册商标有关的允许,须以书面做出并由转让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或由遗产代理人或由他人代其签署,否则即属无效。

(5)如转让人或遗产代理人属法团,则第(4)款关于转让或允许须经签署的规定可藉盖上该法团的印章而得以符合。

(6)本条适用于以抵押方式作出的转让,一如本条就任何其他转让而适用。

(7)注册商标可作为押记的标的,方式如同其他非土地财产作为押记的标的一样。

(8)本条例不得解释为影响作为任何业务的商誉一部分的未经商标注册的商标的转让或其他传转。

成功注册商标需要经历复杂的流程,由于鹰潭商标注册需涉及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因此对于没有专业商标注册知识的企业而言,一般都会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样也省去自己到主管部门排队办理的麻烦,对于办理商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一定的预见性,能提前做好备用方案,从而提高成功注册商标的效率。

一、从法律层面而言,商标近似一般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比对的两个商标均不具有太高的知名度,对此通常按照音、形、义等自然因素进行整体的对比,这种近似更接近事实上的近似;

(二)比对的两个商标具有旗鼓相当的较高知名度,且通常都具有深厚的使用背景,构成近似的对比就不限于自然因素,而考虑其实实际使用背景等深度的因素,

(三)对比商标的知名度相差悬殊,此时通常采取比较主要部分来决定其近似性,而不采取整体对比。

二、在进行商标近似对比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何为相关公众?《解释》第八条规定,商标法所称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产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所以对比方法的要求是要裁判者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尽可能模拟消费者,是有一定经验和认知的消费者,其在选购商品时已经对商品及其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待购选商品上的商标有所认识,但对商标并没有及其精确的印象,只是对之前选购商品的商标有模糊的认识,而带着这种模糊的认识去市场上选购商品就有可能被标志相近似的商标所误导,从而产生误认、误购,据此可判断存在混淆之虞,进而构成近似商标。

(二)整体对比原则整体对比,顾名思义是指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观察,而不是仅仅将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抽出来分别进行对比。消费者在看到商品或者享受服务时,一般是把商标作为整体看待的,而不是将整个商标分解成单个构成要素进行观察的。因此,当两商标在各自具体的构成要素上存在区别,但只要将他们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产生的整体的视觉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即整体视觉不同,就不能认定为近似商标。

(三)要部对比原则要部对比,是将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抽取出来进行对比。要部对比是对整体对比的补充。一般地说,消费者对商标的感受和留下最深的记忆,是商标的主要部分,及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当来年各个商标的主要部分相同或者近似,就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应该判断为商标近似。代办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代理和专利申请多年,提醒您在进行商标注册时,注重商标近似的问题,以免白费功夫。

(四)隔离对比原则隔离对比,是指将主持商标与被控侵权的商标放置不同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观察比对,不会把要对比的两个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观察。这是一种基本的商标对比方法,无论在进行整体对比还是要部对比时,都应当采用隔离对比的方式。一般的说,消费者寻找自己所要的商品,总是凭着以往头脑中对某种产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所留下的商标印象,在市场中寻找所感知的某种品牌的商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中,带有不同商标的商品一般也不是同时摆放的在同一个柜台中。在消费者的思维中,多数情况下不是两种要比对的商标同时存在,而是存在以前见过在头脑中的商标,与当前的商标比较。

(五)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在购物时,显著性和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会给消费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可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对其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强,被仿冒的可能性就较大,当两个商标都使用了近似的标识,造成混淆的可能性就较大,进而更易造成市场的混淆。商标知名程度越高,商标近似的门槛应相应降低,较普通知名度商标而言,更容易认定为商标近似。在引证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相关公众更容易认为被对比商标的权利人与引证商标的商标权人存在关联,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引证商标的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被对比商标被认定为与引证商标相似的可能性越大。

很多客户一直比较着急,关于4月底之后注册的商标一直未下发受理通知书。很多客户都比较着急想找到一个比较快的方法拿到受理通知书,但是受理通知书只有北京商标局一个部门下发,其他部门或者科室没有资格下发商标的文件。商标局自14年5月1日起实行新的商标申请后台,商标局内部系统一直在升级中,虽然已经将近3个月,但是一直没有升级好。什么原因没有升级好?这个谁也不知道。

商标局没有给一个确切的或者是大概的时间说什么时候能弄好,每次我们代理公司打电话咨询的时候也是被搪塞,各位客户也可以自己打电话咨询,如果不相信我们。商标局的电话也都是公开的,谁都可以打。商标申请的程序也是公开的谁都可以查到。所以,请大家谅解,不是我们不给你发,是商标局没有下发相应的文件,我们又不能给你造一个假的出来。商标证书近期的也没有下发,自从4月底之后商标证书和商标受理通知书都没有下发,所以,各位请耐心等待。我们也着急。一有消息会及时通知大家。望大家谅解!

有不少人在成立公司一年之后有个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那就是要进行公司年检的事情。这次小编就向大家介绍一下注册了公司之后办理公司年检的时间以及方法是什么。

首先,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公司年检?公司年度检验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公司进行检查,确认公司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公司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均须参加年检。当年设立登记的公司,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

公司在什么时候需要参加年检呢?根据《公司年度检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公司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送报年检材料。公司注册成功后如何办理公司年检?企业年审需要先登陆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注册取得密码,然后按照规定上传资料。年审时间一般次年5月30号之前进行上一年的年审,12月份成立的企业也需要在规定年审期限结束前办理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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